20 Feb 2005

是的,写作!

“阅读、书写、想象和欢笑——是您能够从Aye Write!找到的。”格拉斯哥的首次大型书展的宣传册子如是说。“是的,写作!”除了让读者能够和当今的名作家会面、交流,也举办了一系列的儿童节目。举家参与的故事听讲、绘画和歌唱,以及让与书展连线的学校之学生免费观赏的电影招待会,旨在让孩童也能够感受阅读的快乐,发挥想象的空间。

书展的节目大多在格拉斯哥的米切尔图书馆 (Mitchell Library) 举行。雄伟的米切尔图书馆不仅是市里的建筑瑰宝,也是全欧洲最大的公共图书馆。在艳阳普照下,迎着刺骨的寒风,我们到这个闻名已久的图书馆来,以赴一场“自然书写之约”。

苏格兰的山水一直以来深深地吸引了世人的目光。会场里的两个黄种人也让人们侧目。讲座开始,两位主讲人——Richard Mabey和Robert MacFarlane和与会者分享了他们亲近大自然的点点滴滴。或许是腔调的关系,也或许是对该课题的感受不深,我们对主讲人的心历路程似懂非懂。然而,他们“促销”作品的方法,却让我们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简单明了地讲述了自己的写作动机后,主讲人就开始朗读自己的作品。朗读之后,再娓娓道出自己写作的心声和内心的感动。讲述与朗读交替进行,他们没有对自己的作品大力吹捧,也没有过分的谦逊,就以这般平实的方式与观众交流。交流环节时,观众不仅针对作者的心得发言,也分享了自己“攀山涉水”的经验。苏格兰自然景观的魅力,果真让众人启发思维、平静心灵和改变心态。

讲座过后,主讲人到小小的书店去进行签名会。书架上摆放了主讲人当日推介的新作品和之前的作品。图书馆也在入口的显眼处摆放了当天所推介的作品,每一部著作约有二十本,让读者借阅。看见这种情况,我们对主讲人的平实,有了一丝体会。单单是格拉斯哥就有三十六家公共图书馆,这么一来,该作品少说也有约六百本的潜在市场了。想一想,一个作者获得政府如此大力的支持,怎不教他自信满满,能够以较平实的心态去面对读者?

图书管理员还告诉我,我不必把书交还到米切尔图书馆,可以交还到我住处附近的另一家公共图书馆去。对于一个读者而言,这种服务是多么的便利啊!我想,它也在推广阅读风气方面起了一定的作用。这个方法远比我当年在玻璃市出席的一个出版业研讨会上所听闻的言论实际多了。在那一个研讨会上,其中一个出版业公会的负责人建议:“政府应该拨款予各家各户购买书橱,以建立书香社会。”政府固然有责任推广阅读风气,然而“拨款购买书橱”的方案能够奏效吗?要推广阅读风气,到底重要的是书还是书橱?

“是的,写作!”在短短的九天内,就举办了八十三场的讲座和工作营,共有近百位作者参与,另外还有一场“阅读、书写、出版与文化评论”研讨会。虽然这些活动都得付费,但是依然吸引了不少人的参与。由此可见,阅读在当地人们的生活中已占了一席之地。或许,这就是所谓的书香社会吧!

刊登于2005年3月25日《南洋商报·新世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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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Feb 2005

格拉斯哥度农历年

一眨眼,猴儿卸任了,鸡儿来当班。去年的二月九日,我正提着沉甸甸的行李,走出格拉斯哥国际机场。

从机场往格拉斯哥大学的路上,我兴致勃勃地张望马路两旁的住宅区和工业区。从房子的设计和工厂的规模,可以看出她是一个规划而成的城市。可是,计程车窗外的房子,不是灰色的,就是深褐色的,感觉上是一片灰沉沉的,我不禁对外子说:“难怪书上都说格拉斯哥是个dark city。她真的是‘欧洲文化之都’吗?”没错,格拉斯哥在1990年获得欧盟会员国的文化部颁授此殊荣。

如今,我的陪读生涯已过了一年,我以“书童”的身份呆在这“欧洲文化之都”一年了。格拉斯哥的农历新年也是灰沉沉的、冷清清的。锣鼓喧天的贺岁歌、红彤彤的新春装饰都不见踪影。

原以为可以到中国商店去感染新年气氛,谁知里头的年货寥寥无几,选择少得可怜。我的购买欲顿时消失得无影无踪。红包封和贺年卡上的灰尘,让人益发觉得它们已经在仓库里囤积经年。没有了喜气洋洋的贺年卡,我只好化腐朽为神奇,找来了一些明信片和空白贺卡给师长和朋友献上新春祝福。

从除夕到年初四,心中的雀跃和外在环境的凄清,如此不协调。一直到年初五,中国城的舞狮表演才让这座“暗城”稍微浸染在佳节的氛围中。表演者敲锣打鼓,逐家商店去采青;华裔与洋人各占一半的观众,报以疏疏落落的掌声。第一次与洋人一同为舞狮表演者喝彩。他们因鲜见的表演而感到兴奋;我因熟悉的演出而感到欢愉。然而,热闹的气氛随着舞狮表演的结束,嘎然而止。

长这么大,第一次在静悄悄中度过农历新年。我本来还真觉得有点凄凉,一转念,想到今年的农历新年却是我出嫁以来最清闲的一次,不禁转凄凉为得意。自从嫁作他人妇,从张罗年货、包红包到向两家亲友拜年,都让我的农历新年过得很“例行”,也很疲惫。

今年,清清闲闲地和朋友吃团年饭、年初一优哉游哉地在街上溜达、年初二上课后逛荷里路德宫(Palace of Holyroodhouse)、年初五呼朋唤友去看舞狮表演,总算过了一个随心所欲的春节。

因“年”而起的问题,也趁着写意的新春一次又一次地在脑海中闪过。尤其教我百思不得其解的是,谁规定出嫁了的女儿就得到夫家去吃团年饭?其实,不管养育儿子或女儿,父母所付出的爱心、所花的精神,甚至所给的奶粉钱和教育费,都是一样的。母亲在分娩时所承受的阵痛,也不会因为生的是女儿而减少,是吗?在除夕夜,为什么出嫁了的女子只需要和夫家的家庭成员团圆,却不能和自己的家人团圆呢?

个人认为,到夫家和娘家轮流吃团年饭才是较合理的做法,你觉得呢?在乙酉年伊始之际,谨以此文寄意,盼全天下之好好先生皆能替妻子争取这“儿媳妇的基本权利”。

刊登于2005年2月15日《南洋商报·新世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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