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 Mar 2005

种族歧视何时休?

今天下午,外子一进门就说:“今天小Z也来打球哦。”小Z是外子的羽毛球球友H的小孩。H一家移居到英国差不多十年了。小Z也在格拉斯哥上小学,如果只是听他说英语的话,你肯定会以为他是个土生土长的苏格兰小孩。

“他告诉我,他的同学因为他是中国人而歧视他。”什么?一个十岁的孩子说他遭到种族歧视?他懂得什么是种族歧视吗?

原来小Z是学校足球队的成员之一。他的其中两个队友的球艺顶呱呱的,可是按小Z说,他们踢球踢得“很不文明”。一天,在练习时,他们竟然还出言侮辱小Z,叫他滚回中国去。小Z把事情告诉老师后,老师禁止那两个小朋友再参与足球队的活动,并且把他们从校队开除了。心有不甘的他们竟然想在放学后教训小Z。外子闻言,连忙告诉他:一定要把事情告诉老师。噢!怎么还会寻仇啊?

上个星期六晚上,我们的台湾朋友J在聚餐时,一脸苦恼地说:“我前两天到警察局去了。”话说她与男朋友K到一家文具店去,谁知下车后,一个醉醺醺的女人一直跟随着他们,一面跟着他们,一面破口大骂。有个好心的路人见状,还替他们挡了一阵,让他们可以进入文具店。然而,那个醉酒女人不但不放弃,还尾随进了文具店。在文具店里,她先是踢翻了一些商品,然后还想动手打J,幸好K及时制服了她。结果,店员打电话报警,一伙人(好心的路人也在内哦!)就一同上了警察局备案。

警察向他们录取口供时,一再地向J和K查询:对方是否是因为种族歧视而对他们无礼。如果是那样的话,案件就会优先处理,第二天马上就要上法庭了。J和K真的无法确定对方是不是因种族歧视而意图伤害他们。因此,警察只好按普通醉酒闹事案处理,然而J和K或许需要上庭当证人。没有由来地惹来一场“官非”,难怪J会哭丧着脸了。

“格拉斯哥市议会誓让格拉斯哥成为一座多元化的国际都会,在这里,人们会得到同等的尊重,并且乐意在此生活、学习、工作和玩乐。”市议会如是宣称。各族同乐的大海报也随处可见,海报的主角就是笑容天真灿烂的小孩子。殊不知连小孩子也会欺负不同肤色的同伴。小Z如果在中国的话,应该不会小小年纪就尝到因肤色不同而被歧视的滋味……

身为公务员的教师和警察,当然要与市议会的政策配合。因为他们的积极配合,让市议会的宣传和鼓吹不流于形式;因为他们的谨慎处理,让“种族歧视是不对的”这一观念植根于人们的脑海中。

上述事件固然可以看出有关当局对种族歧视的严阵以待,但是也在在地打破了许多人的迷思——发达国家没有种族歧视。在廿一世纪的英国,种族歧视还存在呢!没有遭到无礼的对待,是我们幸运罢了,而非必然。

刊登于2005年5月13日《南洋商报·新世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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